滁州市文明家庭李春宏家庭:用心浇灌幸福之花,传递人间大爱
李春宏,男,1976年4月10日出生,1996年11月从武警某部转业后到全椒县公安局特(巡)警大队工作至今,现任全椒县公安局特(巡)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。妻子是全椒县公安局宝林派出所一名辅警。夫妻俩相敬如宾、爱岗敬业、乐于助人,深受邻里和社会的好评。
一、尊老爱幼,文明有礼
全家人互相尊重,互敬互爱,对待双方父母都孝敬有加,对兄妹的子女,他们均视如己出。出门在外也时时刻刻不忘尊老爱幼,奉献爱心,主动给老人或病人让座,积极帮忙村里需要帮忙的孩子,经常以身作则,教育引导子女向上向善。日常生活中,夫妻俩积极倡导移风易俗,反对铺张浪费。
二、爱岗敬业、学习进取
李春宏工作兢兢业业,克己奉公,较好地完成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,带领中队多次取得好成绩,本人被省公安厅评为“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”“个人三等功”。妻子在单位工作多次被评为“先进个人”。李春宏同志作为二十多年的老党员,老队员,疫情防控期间,在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,始终保持着满腔热情和高标准的工作要求,奋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线,妻子也受他影响加入了这场疫情防控的战斗。
三、胸怀大爱 志愿服务
李春宏从部队退伍到县公安局工作以来,情系百姓、任劳任怨、无私奉献,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许。在全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,积极奉献爱心,为民服务,救助迷路老人、护送走失幼儿回归,慰问孤寡老人和儿童、参加志愿服务……他连续多年义务献血累计达2300毫升。2013年10月12日,他成为中华骨髓库一名光荣的志愿者,后与一名远在千里之外的广西白血病患者成功配型,用自己的大爱义举挽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,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公安民警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、舍己为人、勇于担当的优良品质,《光明日报》《安徽日报》连续报道感人事迹,他荣获2019年9月“滁州好人”称号。